华澜微“造芯”基金关于资助攻读博士博士后通知
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微电子集成电路专业水平,选派优秀师生到国外高校学习深造,推进学校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相关专业发展,根据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-华澜微“造芯”基金 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的资助评选办法》的规定,本年度资助选拔通知如下:
(二) 原则上为电子、计算机、通信、自动控制和数学专业,适当倾斜(优先)如下人员:
(1) 核心深造专业方向为微电子集成电路领域;
(2) 被资助者已经具有海内外本科或者硕士学历;
(3) 被资助者有明显特长(或者成就)且得到审核小组人员的认可。
(三) 不论被资助对象是来自本校(杭州电子科技大学)师生还是外校(外单位)师生,都需要签署书面回国服务协议,承诺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学校基本入职条件的,回国后在我校国家重点实验室(筹)、微电子研究中心(或者学校认可的其他部门)从事相关方面教学、科研不少于三年;违约不履行服务协议的,需在违约的3个月内全额归还资助经费。
(一) 个人直接提交申请;
(二) 捐赠者或者微电子专业教授推荐。
微电子研究中心,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科技馆708室
Email: sam@hdu.edu.cn
(二) 附件2:《资助申请表》
发布日期:2020-12-23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-华澜微“造芯”基金
2020年度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博士后
资助选拔通知
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微电子集成电路专业水平,选派优秀师生到国外高校学习深造,推进学校以集成电路为核心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和相关专业发展,根据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-华澜微“造芯”基金 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的资助评选办法》的规定,本年度资助选拔通知如下:
一、资助对象
(一) 获海外相应大学(学术机构)正式录取攻读博士学位通知,或者从事博士后研究、访问学者研究的录用(或者接收函)通知。被资助对象可以是本校(杭州电子科技大学,以下简称“杭电”)的师生,也可以是外校(外单位)的师生。(二) 原则上为电子、计算机、通信、自动控制和数学专业,适当倾斜(优先)如下人员:
(1) 核心深造专业方向为微电子集成电路领域;
(2) 被资助者已经具有海内外本科或者硕士学历;
(3) 被资助者有明显特长(或者成就)且得到审核小组人员的认可。
(三) 不论被资助对象是来自本校(杭州电子科技大学)师生还是外校(外单位)师生,都需要签署书面回国服务协议,承诺取得博士学位并符合学校基本入职条件的,回国后在我校国家重点实验室(筹)、微电子研究中心(或者学校认可的其他部门)从事相关方面教学、科研不少于三年;违约不履行服务协议的,需在违约的3个月内全额归还资助经费。
二、资助标准及期限
一般每名学生每学年资助人民币12万元(税前),英美德日的学生为每年人民币15万元(税前)。资助期限不超过学生的正常学习期限。特殊情况,比如提高资助金额及延长资助期限,应由“造芯基金”管理委员会批准。三、申请办法
资助申请办法采用如下之一:(一) 个人直接提交申请;
(二) 捐赠者或者微电子专业教授推荐。
四、联系人
冯春阳老师微电子研究中心,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下沙校区科技馆708室
Email: sam@hdu.edu.cn
五、附件
(一) 附件1:《杭州电子科技大学-华澜微“造芯”基金 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的资助评选办法》(二) 附件2:《资助申请表》
六、报名截止日期:2021年1月31日下午16:30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“造芯基金”管理委员会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
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-华澜微“造芯”基金 赴国外高校攻读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的资助评选办法 |
资助申请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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