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4-01-05
尊敬的捐赠人:
感谢您对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慷慨捐赠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、浙江省民政厅发布的《关于2021-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(浙财税政〔2021〕13号),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依法获得2021-2023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捐赠人在2023年度向基金会捐赠的款项,可在次年(2024年)进行税务申报时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。请于申报时根据基金会为您开具的捐赠发票进行填报,以完成税前扣除手续。
我们承诺,您的每一笔捐赠都将用于支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的教育事业,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贡献力量。再次感谢您的信任与支持,期待与您共同见证杭电的辉煌未来!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2024年1月5日
个税年度汇算抵扣指引
1.进入“综合所得年度汇算”页面
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,在【常用业务】栏目点击【综合所得年度汇算】进入。
2.根据捐赠票据填写免税信息
填写基础信息后,进入“收入和税前扣除”部分,划到最下方点击进入“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” ,根据实际情况进行“新增”和“修改”。在“新增”时根据提示如实填写捐赠相关信息。
填写信息汇总
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代码:53330000A9337664X2
受赠单位名称: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捐赠凭证号:发票右上角
捐赠金额:根据发票上的金额填写
扣除比例:30%
发票右上角票据号码为票据凭证号
3.保存信息进入下一步
如有多张票据,请在保存一张后继续新增,全部捐赠票据登记结束后,即可保存进入下一步。
注意事项
1、当月发票后领取后可尽早交给代申报个税的人事或财务同事,由他们协助申报可进行当月免税抵扣,如果当月错过了免税抵扣,也可在“个税年度汇算”时统一申报。
2、开具捐赠发票请与我们联系,学校基金会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会帮助您解决问题。
电话:0571-8771356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