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主页 > 新闻中心 >
3月1日至6月30日,捐款人公益捐赠税前抵扣指南
发布日期:2024-03-05
图片

尊敬的捐赠人,您在2023年度向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的款项,可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税务申报时享受税前扣除的优惠。

 

请根据基金会为您开具的捐赠发票进行填报,以完成税前扣除手续。

 

请查收个税APP捐赠抵税操作指南

捐赠抵税准备资料

01

公益事业捐赠票据

02

捐赠信息

受赠单位名称:
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3330000A9337664X2

个税APP捐赠抵税操作攻略

您可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中任意一天办理年度汇算;在3月21日至6月30日期间无需预约,直接办理。

·   第一步

进入个人所得税APP首页,点击【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-开始申报】

·   第二步

在“标准申报”页面最下方找到“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”

·   第三步

在“准予扣除的捐赠额”页面中,点击“新增”

·   第四步

在“新增”页面中,输入捐赠信息

受赠单位名称:

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

受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53330000A9337664X2

捐赠凭证号:捐赠票据右上角票据号码

捐赠金额:捐赠票据金额

扣除比例:30%

·   第五步

所有捐赠票据信息登记完毕后,回到原来页面选择“分配扣除”,根据准予扣除的捐赠限额合计数填写“综合所得捐赠扣除金额”,点击“保存”即可。

公益事业捐赠税前扣除填列完毕,点击“返回”,继续后续2023年度个人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其它步骤。



 

上一篇:我校举行“洋光学生发展基金”捐赠仪式
下一篇:从志愿者到创业家,他以行动回馈母校

主页    |     新闻中心    |     基金会公告    |     信息公开    |     捐助项目    |     联系我们    |     关于我们    |     捐赠方式   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