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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要公告|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获得2024-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!
发布日期:2024-11-04
2024年9月26日,浙江省财政厅、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、浙江省民政厅联合发布了《关于浙江省2024年度-2026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》。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得2024-2026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》第九条,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,在年度利润总额12%以内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;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%的部分,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》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,对于个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实行税前扣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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